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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5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5 年12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 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 人),董事余明星先生、张友鹏先生、邹永军先生、胡继晔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 议,独立董事董新洲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 司 《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管 理 制 度 》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金融衍生 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审计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公 司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公司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修订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公 司 《 董 事 会 授 权 管 理 办 法 》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总经理依法履职,公司修订《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决策体系,整合决策资源,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规性,公司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经公司核算,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原值2,56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444万元,其他应收款116万元。核销后,预计利润总额将减少369万元,净利润将减少314万元。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许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飞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陆飞先生简历见附件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

  陆飞先生,1978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电工
电气财务资产部主任,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