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延配股缴款截止日期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延配股缴款截止日期的提示性公告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1日至7日休市,故深圳方大配股缴款日期由原定的1999年9月22日至1999年10月7日(期内证券交易日)顺延为自1999年9月22日起至1999年10月12日止(期内证券交易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9月4日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上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8日
关于顺延配股缴款截止日期的提示性公告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1日至7日休市,故深圳方大配股缴款日期由原定的1999年9月22日至1999年10月7日(期内证券交易日)顺延为自1999年9月22日起至1999年10月12日止(期内证券交易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9月4日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上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8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