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2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
称“本集团”或“中集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 4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本公司
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中集集团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同时审议并批准《2025 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章 董事会报告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章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业绩
公告》;全体董事认为《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业绩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 2026 年度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 2026 年度为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 2026 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审议并批准《关于中集集团 2026 年度开展资金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新中集集团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告》。
(十一)审议并批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副董事长梅先志先生、董事徐腊平先生、董事赵金涛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六章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审议并批准《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确定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
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集团运营层面碳中和”,并将该目标在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
2、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1。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2。
(十七)其他事项:
1、听取 2025 年度期间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王桂埙,以及已离任独立董事杨雄先生、吕冯美仪女士分别所作的 4 份《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述职报告将提请于 2025 年度股东会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 4 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36 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在周年股东会中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36 条项下条件行使上述授权,在发行 H 股时(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公司无需再额外召集股东会;在发行 A 股时,若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规定仍需股东会审批的,公司仍应取得股东会的批准。
上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及发行的条款及条件:
(1) 拟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 股票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时间;
(4)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上述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2、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1 项所述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转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 A 股股份及/或 H 股股份的数量总和不超过本议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20%之新股份。
3、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4、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1)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股东会通过公司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5、授权董事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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