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5-11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 188 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普通股股东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8,236,0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8,236,0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3.611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6113
(%)
注:截止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2,678,06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1,085,14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1,592,926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柏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陈锡荣先生、乜君兴先生,独立
董事王建祥先生、刘冉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8,070,681 99.8710 152,030 0.1185 13,300 0.0105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嘉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8,065,181 99.8667 156,730 0.1222 14,100 0.01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募集资金 20,88 99.214 152,0 0.7221 13,30 0.0633
投资项目调整 6,830 6 30 0
并延期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张嘉 20,88 99.188 156,7 0.7444 14,10 0.0671
滢女士为公司 1,330 5 3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戴韫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戴韫琪律师现场见证,
并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认为,海正生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 1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生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