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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埃夫特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5-12-11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2025年12月


                          目录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附件一:《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9附件二:《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12附件三:《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16附件四:《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21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0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9、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制定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2.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12、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游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津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伍运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曾潼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徐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杜颖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马占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王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取消监事会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埃夫特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自查,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的制度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2.03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2.0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2.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2.06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2.07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2.08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