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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必易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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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
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796.3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791.25 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智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技术门槛较高、技术分支多样化、产品迭代快等特点。全球集成电路行业主要以欧美一线厂商为主导,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尚在快速成长中,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与产品技术创新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 Fabless 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销售,生产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在 Fabless 经营模式下,集成电路的研发环节是公司业务的核心。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进行持续的研发与创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2,581.63 万元,同比下滑 40.72%;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796.35 万元,同比下滑 84.16%。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及中长期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
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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