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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瑞斯康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3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采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组织实施。

  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

  2、公司财经中心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结构性存款产品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结构性存款产品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风险较低,能更好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结构性存款产品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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