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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79 沪市 威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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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次民事裁定
      为终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原一审被
      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山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驳回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再审申请,
      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3年 11 月 22日,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

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王珍海和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三方

签订的旨在解决违规担保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将转让财产返还给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如被撤销后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判令公司予以折价补偿。龙口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诉讼请求,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对终审判决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一、二审及再审诉讼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

    二、再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2025)鲁民申 238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审查终结,裁定驳回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对公司的再审申请,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