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1)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持有本公司股份62,17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8%;(2)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6%;(3)平潭鑫发汇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发汇泽”)持有本公司股份27,757,9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该股份自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国投创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2,176,9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48%;(2)复星创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96%;(3)鑫发汇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757,9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9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国投创新(北京)投5%以上非第 62,176,970 15.48%IPO前取得:62,176,970股
资基金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5%以上非第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一大股东 36,000,000 8.96%IPO前取得:36,000,000股
限合伙)
平潭鑫发汇泽投资合5%以上非第 27,757,934 6.91%IPO前取得:27,757,934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自公司股份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
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持 拟减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股 持原
区间 份 因
来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国投创新 8,031,400股 IPO 自身
(北京)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8/12/12~ 按市场 前 资金
投资基金 62,176,970股 15.48% 16,062,800股 2019/5/24 价格 取 需求
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减持,区间: 得
20,078,500-62,176,970股
上海复星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创富股权 8,031,400股 IPO 自身
投资基金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8/12/12~ 按市场 前 资金
合伙企业 36,000,000股 8.96% 16,062,800股 2019/5/24 价格 取 需求
(有限合 协议转让减持,区间: 得
伙) 20,078,500-36,000,000股
平潭鑫发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8/12/12~ 按市场 IPO 自身
合伙企业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取 需求
(有限合 16,062,800股 得
伙) 协议转让减持,区间:
20,078,500-27,757,934股
注:1、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2、按照承诺:国投创新、鑫发汇泽在2019年2月22
日前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股比例的50%。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
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
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
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此期
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
价格。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鑫发汇泽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国投创新、复星创富、鑫发汇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
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投创新、复星创富、鑫发汇泽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