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66,670,000 股变更为
80,004,000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66,670,000 元变更为 80,004,000 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
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除附表列示的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包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条款顺序、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及汉字数
字的调整、目录变更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修订,附表中不再逐条列示。
五、相关授权事项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41 号注册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 可【2023】2041 号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00 万股,于 2024 年 1 人民币普通股 1,667.00 万股,于 2024 年 1 月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67.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40 万
元。 元。
第八条 …… 第八条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
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坚持走专业化、标准 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坚持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道路,致力于成为粉粒 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道路,致力于成为粉粒体领域全过程处理的世界领先企业。公司以经济 体物料处理领域的世界领先企业。公司以经济效效益、社会效益的共同增长为核心目标,通过服 益、社会效益的共同增长为核心目标,通过服务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反哺社会的方式 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反哺社会的方式实
实现多方共赢。 现多方共赢。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料搬运装备制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 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自动 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 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 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 务;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普通 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