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原项目一“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原项目二“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新项目一“10 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28,000.00 万元;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3,000.00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变更 23,772.8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新项目
一,变更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新项目二。经充分论证、谨慎研究,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和“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部分项目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除预留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拟将原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26,772.80 万元投入新项目一“10 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和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一“10 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 2027 年 6 月;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7 年 12 月。
本次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计划使用募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
号 资金金额 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全资子公司山 30,000.00 5,370.29
(8.45 万吨) 东衡兴
2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 全资子公司宁 40,000.00 14,500.44
及衍生产品项目 夏港兴、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000.00 20,006.80
合计 90,000.00 39,877.53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资金额 6.80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三)募投项目的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经营发展布局,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部分产线建设完成期限分别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和2027 年 12 月,对部分产线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在部分项目中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经公司审议,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对待重新论证的项目进行分析,目前已有较明确的论证结果: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项目,继续实施部分项目并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前建成,终止实施部分项目;对宁夏港兴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终止实施部分项目、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完成部分项目的中试并基于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业务布局,未来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该部分项目的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中主要生产装置的论证结果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产线名称 前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
号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
山 东 衡 兴 二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 延期实施 无调整,建设如期开展
1 期工程(8.45 重新论证并 继续实施,结合技改需
万吨)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 暂缓实施 要提升装置产能、增加
产品品种、增加配套装
序 项目名称 产线名称 前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
号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
置,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前建成
异丁酸异丁酯装置 继续实施,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前建成
苯甲酸装置 终止实施
有机酸装置(一期)
酮类合成装置(一期) 不适用
醇类装置(一期)
丁酸钠/戊酸钠/丁酸钙装 不涉及
置、丁酸钠/苯甲酸包被装 结合技改需要,进一步
置(一期) 优化生产装置、提升生
醋酸酯及月桂酸单甘油酯 产能力、增加产品品种
装置(一期)
有机酸装置(二期)
酮类合成装置(二期) 重新论证并暂
缓实施 终止实施
酰氯装置(二期)
年产 10 万吨 有机酸酐装置(二期)
2 有 机 酸 及 衍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完成
生产品项目 重新论证并暂 项目中试。后续生产装
丁醚和甲酯装置(二期) 缓实施 置纳入本次“新项目一”
进行最终建设
终止以募集资金投入,
异丁酸酐装置(二期) 重新论证并暂 纳入未来建设项目规
缓实施 划,后续拟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投入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完成
项目中试。后续生产装
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 延期实施 置终止以募集资金投
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