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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 沪市 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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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君正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9-07-13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40%、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参与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鄂尔多斯君正与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联合受让协议》,组成联合受让体参与君正物流100%股权受让项目。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2月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联合受让体以人民币345,000万元(即挂牌底价)摘牌取得了君正物流100%股权,且已于2017年12月11日,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君正物流100%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19年4月22日,该次产权交易完成过户。

  上述交易资产与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属于同一资产,相关资产购买行为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交易前12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