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5-012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 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4603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8 名,实到董事 16 名,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
王峥、金星、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李文波、柳长满、胡绍德、刘士霞、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滕亚辉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丁送平代为出席;公司董事陈志昂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赵永清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成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2 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王峥、金星、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滕亚辉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1 票。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25 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其中,独立
董事袍金,按完整年度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以月份按比例折减;外部董事袍金,按完整年度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以月份按比例折减。
因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达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王峥、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滕亚辉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3 票。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7,836,907.58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521,588,699.1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97,462,137.65 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732,180,560.45 元,为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70,000,000.00 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137,819,439.55 元后的净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5-014 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5-015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王峥、姚祖洪、李文波、胡绍德、刘士霞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2 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5-016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4 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5-017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7,513 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894,139 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89,414 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04,725 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 2024 年度可分配利润 3,504,725 千元的 60%,按照持
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454,388,399 股计
算,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8 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 2,101,074 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5-018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