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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 沪市 银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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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5-01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至 2024 年末,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 62 名、注册会计师 378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名。

  2023 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5,415.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357.3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3.1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1,956.00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末,中证天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 1,203.41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鞠录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胥传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7 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门亚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进入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3 年 8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10 家。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承担的工作量,公司支付中证天
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5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共计 15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
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 3 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