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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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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2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回购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6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回购的最高价为 5.27 元/股,最低价为4.86 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4,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落实股份回购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 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09)及 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 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 1,169,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回购的最高价为 5.27 元/股,最低价为 4.86 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4,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落
实股份回购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1、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2、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建立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专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广大投资者积极沟通,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运作模式、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3、公司将切实落实回购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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