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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17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0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 年3 月15 日上午10:00 分以传真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
    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 张,实
    际收回表决票10 张,独立董事曹光先生因出国无法联系,未能参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10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0 年度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4 亿元的担保,
    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
    贸有限公司提供2 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1.5 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5000 万元担保。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2010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否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5 票,其中同意3 票、反对
    1 票、弃权1 票,未能获得全部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2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
    通知》”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未通过。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
    军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同意3 票,反对1 票,弃权1 票。
    3、关于申请2010 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计21.7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 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
    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2 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
    0.3 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3 亿元,向中国交通
    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 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
    额0.4 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 亿元,向兴业银行
    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
    请金额1 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 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
    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2010 年度公司长期借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 亿元的长期借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关于2010 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 年抵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抵押(机器设备)原3
    值:1,792,493,676.83 元,净值:1,421,197,599.91 元用于贷款抵
    押。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关于2010 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 年质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质押收取的银行承
    兑汇票8000 万元,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值305.54 万元与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转让合同,收购其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
    中心大院。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
    军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本事项请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16 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三届董事会三十
    次会议,审议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现就以下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2010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对所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
    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
    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的2010 年度担
    保计划。
    2、 关于公司2010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
    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2010 年
    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购买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的资产是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的,董事会在此项议案
    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购买控股股
    东资产的议案。
    2010 年3 月15 日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