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份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
●本次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5,035,000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29%。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 年 8 月 24 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由于激励对象和人数发生变化,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34人变更为33人,股权激励总股数仍为5300万股。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在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
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6)。
5、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 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533,780,000 股增加到 583,850,000 股。
7、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3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25,035,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期:2020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5007万股。
3、授予人数:31人。
4、授予价格:1.2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限售期将届满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该批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1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解除限售 具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
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年度公司的净资产为正数。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
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38.55万元,满足当期
解除限售的条件。
4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3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当期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
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 件。
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中上、一般四档。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中
上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若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一般档,则上一年度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应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所必需的
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共有 31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35,0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4.29%。具体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公 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制性
(万股) 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股票比例(%)
(%)
1 肖自然 董事、总经理 530.00 0.91 265.00 265.00 50
2 金铉玉 财务总监 8.00 0.01 4.00 4.00 50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29人) 4,469.00 7.66 2234.50 2234.50 50
合计 5,007.00 8.58 2503.50 2503.50 5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