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5-054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11,83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4,999,605.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7,089,992.90 元(含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967,909,612.90 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
[2021]0009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8,814.9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6,240,797.95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9,489.84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17,134.2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057.75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 资金金额 金额
1 高品质钛锭、管材、型材生产 51,243.60 51,000.00 45,840.67
线建设项目
2 宇航级宽幅钛合金板材、带 77,998.70 77,000.00 72,443.73
箔材建设项目
3 检测、检验中心及科研中试 16,575.85 16,575.85 13,188.75
平台建设项目
4 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 5,657.2 4,424.15 392.61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1,500.00 47,624.08 47,624.08
合计 202,975.35 196,624.08 179,489.84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使用 5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使用
47,624.08 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因自研设备
技术难度高、厂房改建施工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公司该项目实际进度较预期进度有所延迟。
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对募投项目“钛合金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 调整后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到预定可使用 目前工程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态
状态日期 日期
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 2025 年 12 月 已完成项目整体工程量约 2026 年 6 月
产线建设项目 7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保障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该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