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4-053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30 号)。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按《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的规定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之后公司股份总数已增加至 428,413,599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 第三条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1 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币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574,918 元。 428,413,599 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3 新增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客户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
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创造有 本、质量第一、客户满意为目标,不断提
4 价值的百货服务平台,服务商家,服务客 升服务质量,创造有价值的百货服务平台,
户。不断创新,锐意进取,打造有竞争力、 服务商家,服务客户。不断创新,锐意进
有社会责任的现代化服务型企业。 取,打造有竞争力、有社会责任的现代化
服务型企业。
5 第十四条 经营项目:……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
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1,574,918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28,413,599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净资产;
7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份的活动。 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
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8 (二)要约方式;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9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2/3 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10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11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
12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何担保; 会审议。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
供的担保;…… 保事宜,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担保
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
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本章程规定的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将依法
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