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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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尹世辉、监事丁泉、职工监事尹鸿军、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张文博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尹世辉、监事丁泉、职工监事尹鸿军、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张文博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董事长尹世辉反对理由是:本人同意审计师对 2024年年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但认为年报中的资金占用事项,并非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鉴于公司拟对因贸易未成交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利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此部分资金同时被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报两项财务信息存在矛盾,因此对 2024 年年报投反对票;监事丁泉弃权理由是: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资产大额减值,股东诉讼风险、内控及财务制度风险、控参股企业失控等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人不能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审慎原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职工监事尹鸿军弃权理由是:公司存在诉讼风险与违规对外担保问题,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且责任认定与风险处置尚未明确。因本人右腿意外严重骨折,无法正常开展实地调研、数据核对等必要的审查工作,难以全面掌握年度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全部情况。按照审慎原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副总裁宁鸿鹏异议理由是: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人作为高管人员,我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据此本人无法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理由说明如下: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意见。公司已被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或有明确结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无法确认,无法保 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2、对前期差错更正及 2022-2024 年
贸易业务的异议。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96 号,公司在 2018 - 2021 年期间,与
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存在严重问题,被认定为无商业实质
贸易,该行为已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2024 年年报亦提及 2022 - 2024 年度继续开展
的贸易业务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无法确定关联业务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无法保证相应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3、因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形成重要或有事项或重大预计负债。公司目前存在多起违规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案件,违规担保的影响、诉讼案件的影响等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和程度没有明确的结论,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4、股东重叠、实控人可能存在同一化。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注意到天津星睿和上海凡筠存在股东重叠以及与公司 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和 第三大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的对外联系方式相同的情况。且锦国投、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以及前述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实际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系提出若干问题。然而,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尚未提供合理解释或相关支持性资料。5、会计师事务所穷尽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上述发现,除资金流水比对、公开信息查询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执行了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现场函证等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判断上述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交易的商业实质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亦无法确定财务报表中就有关交易作出任何调整,包括调整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相关披露的影响。6、对年度报告中本人职责以外的各类事项无法核查,无法确认相关数据。综上所述,在
这种缺乏基础的状态下,本人无法保证年报中相关内容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签署年报需将本人意见及理由一并披露。副总裁张文博异议理由是:本人同意审计师对 2024 年年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但认为年报中的资金占用事项,是否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性质。鉴于公司拟对因贸易未成交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利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此部分资金(21.68 亿元)实质是在 2021 年 12 月份前形成占用损失,锦州市经侦支队向锦州港和
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在对案情的侦办过程中,通过资金穿透溯源等手段,初步确定了关联方对于
此项 21.68 亿元的资金在 2021 年年底之前已经形成了损失。后续 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关联方
一直在对锦州港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资金占用费,锦州港为减少上市公司利益受损记入公司收入。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49,507.6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993.23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锦港 600190 锦州港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锦港B 900952 锦港B股
联系人和联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系方式
姓名 李桂萍 赵刚
联系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电话 0416-3586462 0416-3586234
传真 0416-3582431 0416-3582431
电子信箱 MSC@JINZHOUPORT.COM MSC@JINZHOUPOR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港口行业基本情况
港口作为连接国内外贸易的重要纽带,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全球化进程中不
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港口作为物流链的关键节点,还承载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使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港口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反映
了国际贸易的活跃程度和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
2024 年全球经济增速低位运行,全球海运贸易量呈现温和复苏态势,但受地缘政治冲突、能
源结构转型及产业链重构等因素影响,区域分化特征显著。尽管国际经济形势愈加复杂的局面未
能得到缓解,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制造业和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需
求显著增加,推动了港口货物吞吐量的持续上升。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 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到 112 亿吨,同比增长 3.5%,
较 2023 年放缓 3.5 个百分点,总体高于预期增速,其中散货、杂货运输符合预期增长,集装箱运
输增长远超预期,主要由于 2024 年以来外需回升,带动港口国际航线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超预期增
长。内外贸走势分化,在外贸集装箱运输及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进口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外贸
吞吐量同比增长 7.1%,贡献吞吐量增量 90%,而内贸吞吐量在煤炭、矿建等内贸货物运输量下滑
的影响下,增速仅为 0.8%,增量占比仅为 10%。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锦州港作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战略支点,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东北
全面振兴战略的指引下,依托渤海湾西北部的区位优势,着力构建贯通东北腹地、辐射环渤海经
济圈的核心物流枢纽。作为国家重点布局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锦州港深入践行国家现代物流体
系发展规划,形成以石油、粮食、煤炭、金属矿石及集装箱为主的多元化货种体系,持续巩固“北
粮南运”主通道地位,强化东北地区粮食中转核心枢纽功能;同时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部
署,依托专业化油品码头集群和集装箱航线网络拓展,全面提升能源物资保障与供应链服务能力。 在基础设施方面,锦州港积极响应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配备大型深水泊位及专业化泊位,满
足不同货种和船型的差异化装卸作业需求。在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政策推动下,构建起公铁海
多式联运协同体系,实现跨区域物流资源高效衔接。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港口,以
及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关键节点,锦州港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不断深入国际物流网络, 服务东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协同发展。锦州港将继续以国家"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
系发展规划为纲领,坚持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持续优化港口服务能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
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新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随着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在"交通强国"战略引领下,国
家正通过系列精准政策助推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支点,2024 年政策聚焦
世界级港口群建设与智慧化升级,着力完善沿海内河港口布局,强化枢纽港辐射能级,同步推进
设施专业化改造、多式联运体系构建及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升港口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为
港口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注入新动力。具体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国际邮轮在中 该规定旨在规范国际邮轮在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