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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2 沪市 莱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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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股份:第二次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2-07-17

            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司2001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7号文核准,本次配股说明书已于2002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再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70元。 
  2、配售对象:2002年7月5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87,118.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股份总数26,135.46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可配4,680万股,实际配售4,680万股;国有法人股可配21,455.46万股,国有法人股东以现金认购429.1092万股,其余放弃,其认购方案已获得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国股[2001〗22号文)批准。实际配售股票总数:5,109.1092万股。 
  4、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5日。 
  5、除权基准日:2002年7月8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2年7月8日上午开盘起至2002年7月19日下午收盘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7、认购办法: 
  (1)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办理认购缴款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缴款手续。
  (2)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莱钢配股”,代码为“700102”,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7.70元,配股数量限制为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股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按公司指定方式办理。
  (3)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股份由承销团进行包销。
  8、获配社会公众股股份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2年6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