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213,660.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5,565,778.4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5,724,349.35 元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9,894,045.0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20,274,447.4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894,045.08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2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18,7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81,120,000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为 3,120.0 万元(含税)。
2、2024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成交金额为 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 3,120.00 万元,占本
年度净利润的 66.08%。
四、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情况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18,7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81,120,000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五、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200,000 30,0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213,660.04 90,619,977.89 不适用
(元)
营业收入(元) 873,455,289.29 720,139,947.86 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 40,961,058.34 31,654,745.48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09,894,045.08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20,274,447.46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61,200,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8,916,818.9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61,200,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72,615,803.8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4.56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未满三
个会计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
别为人民币 57,714,972.45 元和人民币 172,328,950.4 元,分别占 2023 年度、
2024 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4.29%和 11.71%,均低于 5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