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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5 深市 曼恩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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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3

曼恩斯特: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

          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拟以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曼恩斯特”)为实施主体,在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的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为公司涂布技术工程中心及智能装备生产线提供相关的办公场地及实验室,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加速公司未来战略和提升配套设施,契合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在新一代涂布技术领域的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

    1、合作方: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821014305462Q

    3、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 188 号

    4、负责人:陈张

    5、关联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地块四至范围:中驰路东、新渡路南、中原路西、长江东路北(实际用地位置以规划红线为准)。

    3、建设项目内容: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的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4、项目投资金额估算: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
为准)。

    5、项目建设期:不超过 12 个月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全程帮办服务,协调建设过程中各项问题,对于乙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应给予全力支持,一次性告知手续办理所需资料,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立项审批、环境评估、安全评估、公司注册及营业执照办理等,在乙方资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查,合格后给予审批通过。

    (2)甲方负责规划红线外七通: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电信及有线电视管线,满足乙方实际用电需求,如需建电力专线才能满足用电需求,所产生的费用,红线外由甲方负责,红线内由乙方负责;规划红线内一平:原地貌自然平整,即宗地内无应赔而未赔的建(构)筑物、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宗地内无影响施工的空中障碍物等,以上所产生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项目宗地红线草图和
规划设计要点。

    (4)甲方积极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奖励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商务、人才、科技、工信系统相关政策)。

    (5)乙方企业的在职员工,如有子女义务教育就学需求,甲方负责协调区教体局安排其子女进入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6)根据乙方项目需要,甲方负责协调淮安当地高职院校与乙方合作,定制化培养人才。

    (7)如乙方有客户收购乙方的示范线及厂房,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并且满足亩均税收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地块分割出让。如乙方有客户收购乙方的示范线及厂房用于建设新项目,该项目如需建电力专线才能满足用电需求,所产生的费用,红线外由甲方负责,红线内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项目有新的土地需求,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乙方需求。

    2、乙方及项目公司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350 万元履约保证金,
用于保证乙方如期竞拍和开工建设。乙方项目土地摘牌且缴清国有土地出让金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的 50%给乙方,乙方项目主体厂房出正负零后甲方再无息退还保证金的 50%给乙方。

    (2)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立项、税
务登记等手续。乙方投资设立的企业经市场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本协议涉及乙方权利由乙方及其设立的企业享有,本协议涉及乙方义务的由乙方及设立企业连带承担。

    (3)乙方承诺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自投产年份起十五年内不迁离淮安高新区、不改变在淮安高新区的纳税义务。

    (4)乙方承诺项目在土地摘牌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不超过 12 个月;
投产之日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5)项目公司开工前需完成工商注册、立项、环评、能评、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保证所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乙方在淮安高新区属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依法开票销售、足额缴纳税收。项目公司须按《公司法》规范运营,所有账务票据等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7)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及甲方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出租、出让土地及/或厂房。

    (8)配合甲方对项目公司的调查统计、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

    3、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向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追回所有奖励、扶持等优惠政策款项,甲方不给予乙方(及
项目公司)任何经济补偿。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私自转让项目土地使用权的;

    2)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本项目自投产后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的;

    3)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公司在取得立项批复前不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且拒不调整项目和改进生产工艺的;

    4)项目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后果特别严重的;

    5)其它严重违背本协议约定内容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

    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新一代涂布技术领域的生产与研发能力,扩大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产能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生产研发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此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可能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将有效解
决公司多元化规模扩张面临的区域布局难题,更好地承载公司华东区业务的需
求。公司始终秉承“让涂布变得简单”的愿景,通过对自有产业空间的整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工艺引领装备的创新研发机制,推动多项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应用,极力打造智能化的涂布技术应用生态系统及更多进口替代产品,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一代涂布技术领域的地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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