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5-092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D 栋 3 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侍光磊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968 名,代表股份 374,943,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557%(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4,197,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4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2 人,代表股份 30,746,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4 人,代表股份 30,895,6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2 人,代表股份 30,746,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56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781,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98%;
反对 7,005,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85%;弃权1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3,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85%;反对 7,005,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6753%;弃权 1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382,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33%;
反对 6,32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74%;弃权1,2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3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261%;反对 6,32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779%;弃权 1,2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2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0,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10%;
反对 6,83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6%;弃权6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2,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186%;反对 6,83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1183%;弃权 6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3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38,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82%;
反对 6,807,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6%;弃权6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9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067%;反对 6,807,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0341%;弃权 6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4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3,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18%;
反对 6,807,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5%;弃权7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5,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84%;反对 6,807,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0328%;弃权 7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5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373,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9%;
反对 6,334,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95%;弃权1,2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25,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69%;反对 6,334,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038%;弃权 1,2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21%;
反对 6,30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8%;弃权1,2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22%;反对 6,30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3973%;弃权 1,2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7 发行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24,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47%;
反对 6,291,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1%;弃权1,2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7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36%;反对 6,291,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3646%;弃权 1,2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74,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78%;
反对 6,746,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4%;弃权7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