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白如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邹奇先生、冯海涛先生、令西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白如敬先生汇报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69,202,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 8,460,144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33,840,576 股,不送红股,2024 年度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7、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8、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董事白如敬先生、周旋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5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金融机构批准的实际授信期限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相关之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
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海涛先生、令西普先生、邹奇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