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手续已完成,公
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相应变化。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设研究院院长职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
事会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89.7756
17629.9756 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除公司总经 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除公司总经理理以外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 以外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
务总监、总工程师。 监、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29.9756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789.7756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秘书、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为公司高级管
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 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
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
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行政审批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