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 年 9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手续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 22,008.3294 万股增加至 22,029.149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 22,008.3294 万元变更为 22,029.1494 万元。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期归属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2,029.1494 万股增加至
22,036.2708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2,029.1494 万元变更为 22,036.2708 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2,008.3294万元。 22,036.2708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008.3294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036.2708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2,008.3294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22,036.2708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
司股份。 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
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
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日内注销;属于第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
份)的派发事项。 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期实现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年度分 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充裕,实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 营;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 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当年度经营性现金
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流为正值;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
……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六)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
政策 (六)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政策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
现金分红政策: 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区分下列
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七)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
(七)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 序
序 (1)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 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制定现金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 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会审议。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的中期分红方案。
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以上表决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见,并及时予以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议后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种渠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 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由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 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 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与股东大会表决。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 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 并及时予以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 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 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 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 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八)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案时,除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