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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锦浪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9 日,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总股本增加至 81,175,352 股。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加至 137,998,098 股。
    鉴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
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发行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2,3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3,967.45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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