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05
2025 年 3 月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3 月 2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44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杨玲、周永明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科院集团”)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
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科院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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