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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5-2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0 万股。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6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