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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维宏股份: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20%。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
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赵东京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赵东京先生仍持有公
司股份 692,4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4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赵东京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
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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