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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0

美尚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4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迎燕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0 万元(含
5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0 万元(含 52,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
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以上议案,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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