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专
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 7 人,实进行表决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经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经营思路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逸星女士、李艇先生、张育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35 0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04,603,4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分配总额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7,661,120.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的议案》
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或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 年度)》,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 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及报酬,申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