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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7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5.64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9,780 股;作废 10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87,52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7月2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6.34元/股的价格,向3,09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973,479,998股)的0.213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5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


  2、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http://oa.hnlens.com)及员工客户端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发生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的情况,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3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2,7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47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747,983股,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授予价格6.34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登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6.3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0名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58,200股。2024年5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8、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8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694,782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79,127股。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同意回购注销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90,510股;作废4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930,800股。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9、2024年10月18日,2,38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694,78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80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

  1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决议情况,以6.0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5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7,100股。2025年4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12、2025年9月19日、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2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557,611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230,446股。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64元/股。同意回购注销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780股,作废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7,52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原因、数量及股份种类

  由于本期解除限售前,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期归属前,6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曾当选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本期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归属。同时,本期对应的年度绩效考核中,3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D”,其本期限制性股票中的20%不得解除限售/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回购注销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780股,作废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7,520股,该等作废股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后,与前次作废股票统一履行审批程序,办理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82,772,1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3,817,167股)为基数(4,958,955,00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04元/
 股调整为5.64元/股。具体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6.04元/股-0.40元/股=5.64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回购数量×回购价格=39,780股×5.64元/股=224,359.20元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5,458,738  0.29%  -39,780    15,418,958  0.29%

A 股  无限售流通股 4,967,313,433  94.00%            4,967,313,433  94.00%

          小计    4,982,772,171  94.29%  -39,780 4,982,732,391  94.29%

H 股        /        301,595,200  5.71%              301,595,200  5.71%

      合计        5,284,367,371 100.00%  -39,780 5,284,327,591 100.00%

    注:变动前的股份基准日为2025年9月19日。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