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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昇辉科技: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 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王猛先生、冯平法先生、张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昭强先生、纪法清先生、柳云鹏先生、崔静女士、刘善仕先生、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被提名人王猛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冯平法先生、张琦先生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提名姚京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一、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李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78 年出生。清华大学
EMBA,历任佛山市顺德区健实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南国际商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方诺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欧昊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众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昇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昭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194,8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纪法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生。公司成立以来
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纪法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7,817,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柳云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生。公司成立以来
一直在公司任职,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柳云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44,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崔静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生,毕业于西安电子
科技大学,高级工程师。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崔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3,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谭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投资总监、风险合规总监,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谭海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刘善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华南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赴香港科技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 UCLA 进修访问。曾担任南方航空、华能国际、南方电网、广州亚运会组委会等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广东省国资委绩效考评与薪酬管理专家,现任广物汽贸董事、迪森股份独立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善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王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获硕士学位,历任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冯平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清华大学本科和硕士、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博士。1989 年 12 月起历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2 年 1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教授。

  截至目前,冯平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张琦先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注册会计
师,大学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目前,张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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