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92 深市 *ST腾信


首页 公告 *ST腾信:关于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ST腾信:关于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7

*ST腾信:关于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ST 腾信        公告编码:2023-016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深交所实施
 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
 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消除上述非标审计意见。若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出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2、因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10.3.4 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 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交所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退市风险公司应当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别提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原持有公司股份 3,662.03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54%)的股东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思尔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累计减持公司 384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

 后续减持计划:特思尔投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协议
转让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后续减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 5%以上持股股东特思尔投资发来《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以及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目前,特思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减持”)已届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一)基本情况

    特思尔投资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3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详见《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03-00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特思尔未通过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

 特思尔  合计持有股  3,662.352    9.54      3,278.352      8.54%

 大宇宙  份

 (北京)  其中:无限  3,662.352    9.54      3,278.352      8.54%

 投资咨  售条件股份

 询有限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公司    股份

    (三)历次减持情况

    1. 特思尔投资于2018年6月29日与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浩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特思尔投资将直接持有的5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浩基,每股转让价格为8.15元。

    2.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38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减持均价为每股3.63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特思尔投资本次减持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部分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2022年12月19日披露《北
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1月4日披露《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 特思尔投资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后续减持计划

    (一) 持股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发出日,特思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2,783,52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4%。

    (二) 减持计划

    1. 减持股东名称: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和/或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3. 减持原因:公司投资战略需要

    4. 转让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 减持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6. 减持价格:

    (1)  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2)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 减持期间:

    (1)  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


    (2)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8.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  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体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5%;

    (2)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

3,840,000股,6个月合计不超过7,680,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

    (3)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

7,680,000股,6个月合计不超过15,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 在招股说明书做出的减持意向承诺

    特思尔投资在招股说明书做出的减持意向承诺

    1. 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
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减持期限: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以内。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 本次减持与特思尔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以及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一致。

    (四) 其他说明

    1. 特思尔投资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 特思尔投资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 后续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特思尔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 后续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特思尔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续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特思尔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及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