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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炜先生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超过现有总股本(384,000,000股)的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68万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接到徐炜先生通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徐炜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100股。现将其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徐炜先生通知,其于2017年10月10日进行了增持,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股份占比

2017年10月10日     集中竞价     39100股         14.759元    0.01%

    根据公司接到的徐炜先生通知,其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徐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26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6%。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徐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30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

    二、律师对本次增持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委托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徐炜先生本次增持股份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