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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计通: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ST计通: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ST计通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
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41.71 元,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净利润为 5,949,131.91 元,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为负,2017 年
追溯调整后的净利润为负,2018 年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 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因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
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开市起停牌。


  2、公司已根据《决定书》的内容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履行完毕。2023 年 3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同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计报告。公告显示,根据《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司 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分别为-179.43万元、-1811.77 万元。鉴于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2894.72 万元,追溯调整后,公司 2015 年至2018 年连续四年亏损。

  3、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
理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3〕第 62 号)。因公司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已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
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1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1-044)。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
“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2-030)。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沪〔2022〕5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2-077)。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
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3〕第 62 号)。因公司 2015
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
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23)。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
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已根据
《决定书》的内容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
证,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履行完毕。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计报告。公告显示,根据《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司 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分别为-179.43 万元、-1811.77 万元。鉴于公司 2015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2894.72 万元,追溯调整后,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连续四年亏损。

  3、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
理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3〕第 62 号),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正在向深交所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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