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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4 深市 苏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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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6-00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拟购买的理财种类为银行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本次拟使用的资金为 5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为 57,0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50,000 万元),未超过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予的 120,000 万元理财总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含公司当时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 40,000 万元理财),继续投资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 R2 及以下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购买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 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的
结构性存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6 年第 1 期 6 个月 E 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交易日期:2026 年 1 月 4 日

  4、投资金额:40,000 万元人民币

  5、投资期限:6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1%或 2.20%或 2.4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风险等级:根据江苏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的获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DWJCNJ26007”

    2、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交易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4、投资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5、投资期限:365 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0.30%-2.35%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风险等级:本产品风险评级为 R1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理财投资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2026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了《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6 年第 1 期 6 个月 E 款

  2、产品代码:JGCK20260011060E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根据江苏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的获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币种:人民币

  6、发行规模:4 亿元

  7、发行范围:全行

  8、募集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9、期限:6 个月

  10、成立日:2026 年 1 月 5 日

  11、起息日:2026 年 1 月 5 日

  12、到期日:2026 年 7 月 5 日

  13、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EURUSD CURNCY
BFIX”页面显示的 EURUSD 汇率中间价。若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江苏银行将按照商业上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4、挂钩标的观察期:2026 年 7 月 2 日

  15、目标区间:起息日当天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EURUSD CURNCY BFIX”
页面显示的 EURUSD 汇率中间价-0.1150/+0.0223。

  16、预期年化收益率:1%或 2.20%或 2.40%

  17、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如果在产品观察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挂钩标的市场价格小于区间下限,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1%(年化);如果在产品观察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挂钩标的市场价格大于等于区间下限且小于区间上限,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2.20%(年化);如果在产品观察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挂钩标的市场价格大于等于区间上限,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2.40%(年化)。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8、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天
数/360,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一个月按 30 天计算。
具体以江苏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19、产品本金返还条款: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产品本金均将全额返还客户:
  1) 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


  2) 产品提前终止;

  3) 产品不成立时。

  20、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产品本金和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当日晚上 24 点前到账,期间不计付利息。若产品不成立,在宣告不成立日的次日将全部本金返还客户账户,购买产品当日至宣告不成立日之间计付活期存款利息,宣告不成立日至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若产品提前终止,在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支付产品本金和已经实现的收益。

  21、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资金由江苏银行统一运作,募集的全部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信用、商品、贵金属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22、工作日:采用北京的银行工作日。

  23、冷静期:客户有权在签署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后享有 24 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如客户决定撤销购买,江苏银行有义务解除已签订的产品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全部认购资金。如客户撤销购买,冷静期内按照江苏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4、提前支取条款: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客户提前支取。

  25、估值规则:本产品内嵌的金融衍生工具采用江苏银行经审慎评估后认可的估值模型和参数处理模式(包括采用交易对手的估值方式)进行估值。估值结果仅供客户参考。对于以上估值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最新规定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二)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了《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
 性存款业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DWJCNJ26007

  2、产品代码:DWJCNJ26007

  3、产品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价格 AU9999(以下简称“AU9999”,代码“AU9999.SGE”)

  4、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风险评级为 R1

  5、产品期限:365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产品性质:结构性存款

  8、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9、发行范围:指定区域

  10、发行规模下限:1,000 万元

  11、募集期:2026 年 1 月 4 日-2026 年 1 月 5 日(含)(募集期最后
一日 17:30(含) 后不可认购)

  12、冷静期:投资冷静期自本协议签字确认后至募集期结束下一日 17:30(含)的时间段。投资冷静期内, 如果投资者改变决定, 华夏银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 并及时解冻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13、产品不成立:募集期结束, 如本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 或者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 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如本产品不成立的, 华夏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通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披露方式或销售人员通知投资者, 并于原定成立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已募集资金及自认购申请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利息一并退回投资者结算账户。

  14、成立日:2026 年 1 月 7 日, 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15、结算日:2027 年 1 月 5 日, 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16、到期日:2027 年 1 月 7 日, 产品正常到期; 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
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 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 16:00 至 22:30 支付本金及收益。

  17、观察期:从成立日起至结算日的每个交易日,包含首尾两日。

  18、产品结构要素:(1)期初价格: 成立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2)结算日价格: 结算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3)执行价格 1: 期初价格×94.30%(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4)执行价格 2:期初价格× 108.00%(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19、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 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0.30%至2.35%之间, 最低可实现年化收益率 0.30%:


  (1) 预期年化收益率分为保底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两部分。 其中保底收益率为 0.30%, 浮动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确定;

  (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2,则浮动收益率=2.05%,预期年化收益率=0.30%+2.05%=2.35%;

  (3)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1 且小于执行价格 2, 则
浮动收益率=2.00%,预期年化收益率=0.30%+2.00%=2.30%;

  (4)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1, 浮动收益率=0%, 则预期年
化收益率=0.30%。

  20、认购起点金额:本产品认购起点金额为 1000 万元,以 100 万元的整数
倍递增。

  21、认购交易撤销:募集期及投资冷静期内,客户可对已经提交的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具体规定如下:(1)客户对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其冻结在结算账户中的投资资金实时解冻。(2)客户对本产品进行多笔认购时,只能每笔认购交易单独进行全额撤销,且撤销后客户剩余认购金额合计不得低于认购起点金额。(3)认购交易于产品成立日前一日 17:3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22、产品提前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通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披露方式或销售人员告知客户。(3)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4)本产品为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或赎回。

  23、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有效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