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73 深市 *ST和佳


首页 公告 *ST和佳: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ST和佳: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8

*ST和佳: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6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5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峻卓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 2022 年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辉先生、董进生先生、黄金华先生、黄卓树先生、郝峻艺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5月6日提出辞职,鉴于上述5位董事的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2022年5月8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提交的《关于向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补选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70,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4%,该提案人的资格合法,该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要求。

    经董事会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鹏先生、刘映先生、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非独立董事就任前,提出辞职的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股东蔡孟珂女士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新非独立董事成员。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鹏

    程鹏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
经济学院。现任湖北省汉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程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映

    刘映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
学历,拥有欧洲港商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会计师协会准会员证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中吉号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时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刘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刘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美惠

    李美惠女士,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利物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历任深圳市华来利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海南盛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李美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美惠女士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林小钰

    林小钰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历
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林小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林小钰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邹超

    邹超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毕业于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2018 年至今在汉成能源集团任职,历任能源事业部人力行政部经理等职位,现任投资发展部计划绩效管理岗主管。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邹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邹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