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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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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5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
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
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进展公告》,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3 月 15 日,公司
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之三],珠海
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详情请见公司于 3 月 15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编号:2023-02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
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评估机构已就公司资产情况形成初步评估意见;临时管理人就公司债权已基本完成初步审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正在与主要债权人沟通,力争取得其支持等。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上述工作,同时在临时管理人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珠海中院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珠海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年度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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