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42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588.11 万份,行权价格为 3.93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共分为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1 日止。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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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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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
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
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
股票期权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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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行权条件。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致 同 审 字
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 (2025)第 441A016291 号《审
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 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归属
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是: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31,584,468.01 元,计提的股份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支付费用为 12,885,133.00 元,
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4,469,601.01 元,满足行权的
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36 名激励
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 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C”“D”四个等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 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未行权的
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171.5 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
销。激励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
考核结果 A B C D 核情况:“A”416人,可行权比
例 100%;“B”2 人,可行权比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例 80%;“C”2 人,可行权比例
60%。公司拟注销上述 4 人已获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
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未能行 票期权共计 3.14 万份。
权的当期拟行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
期权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