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1-4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业绩补偿股份
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胡恩赐、陈智勇、许黎明和高炳义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方案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科技”)未完
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2016 年度-2018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根据相关规
定及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陈智勇出具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的《承诺函》,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向陈智勇 7,639,909 股股份,本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7,639,909 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办理回购注销 相关股东股份 补偿手续后, 公司总股本将 由目前的449,943,563 股减少至 442,303,65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49,943,563元减至人民币 442,303,654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股东股份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