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中程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24,987,492,174.62 印尼盾,按照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
法庭传票当日印尼盾对人民币汇率(1 人民币约兑换 2209.915 印尼盾)换算,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5,655.76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 TBR 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原告是否会就同一事项另行提起上诉等措施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印尼
PT.Transon Bumindo Resources(以下简称“TBR”)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
印尼西雅加达地区法院出具的《法庭传票》(编号:1120/Pdt.G/2024/PN.Jkt.Brt)及《起诉状》,因矿渣处置委托合同纠纷,PT.Sentral Indotama Energi(以下简称“SIE”)向印尼西雅加达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获悉印尼西雅加达地区法院已做出关于本案的一审
判决。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印尼西雅加达地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的主要判决结果如下:
(一)接受被告关于绝对管辖权的抗辩;
(二)宣告西雅加达地区法院无权审理本案;
(三)判令原告承担案件费用,金额为 365,000 印尼盾(叁拾陆万伍仟印尼盾整)(约人民币 173 元)。
三、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7)、《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
除《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所列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 TBR 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原告是否会就同一事项另行提起上诉等措施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附件一: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
序 收到应诉通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判决或裁定
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 诉讼请求
号 知书时间 (万元) 进展情况 日期和结果
PT.NAGA MAS MULIA 诉 1.请求 TBR 履行未支付订单的付款义务,即 Rp314.493.850
PT.Transon Bumindo 印尼雅加达 (约 15 万人民币);2.请求 TBR 支付每年 6%的利息,即
1 Resources 买卖合同纠 2025/4/8 西部法院 约 18.50 Rp73.906.054(约 3.5 万人民币);3.请求向 TBR 处以每个 一审审理中。 /
纷案 月欠款额 5%的强制罚款;4.请求 TBR 支付案件产生的所有费
用。
合计金额 18.50 / / /
附件二:
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 受理法 涉案金额
基本情况 涉诉时间 诉讼请求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号 院 (万元)
三明高中压阀门科 青岛市城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842598 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5/4/14 法院出具
1 技集团有限公司诉 2025/3/10 阳区人民 84.26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345000元及逾期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 青岛市城 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345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5/4/11 法院出具
2 份有限公司诉公司 2025/3/12 阳区人民 34.50 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利率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本案的受理费等由
被告承担。
杭州聚科空分设备 青岛市城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374650.00 元,并按全
3 制造有限公司诉公 阳区人民 37.47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5/4/11 法院出具
2025/3/17 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
司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费用由被告承担。
1.请求被告支付给付价款 427460 元;2.请求被告支付延迟给
付价款的利息:截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止,延迟给付价款的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 青岛市城 利息 55000 元、违约金 0 元,自之后的逾期利息、违约金,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5/4/11 法院出具
4 股份有限公司诉公 2025/3/12 阳区人民 48.25 以 427460 元为基数按照 LPR 上浮 50%标准计算,计算方式: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
司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1)以 161000 元作为本金,从 2021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按照 LPR 标准上浮 50%计算逾期利息,总额约为
30000 元。2)以 266460 元作为本金,从 2023 年 6 月 10 日起
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按照 LPR 标准上浮 50%计算逾期利息,
总额约为 25000 元。3.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