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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力: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ST保力: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ST保力    公告编号:2024-050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即使后续 2 个交易日
(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鉴于目前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仅向公司履行了 8,200 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与《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中规定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仍有很大差距。同时,近期公司股价连续下跌,截至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 1 元,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所质押的股份可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另一方面,结合常德新中喆之前提供的资产明细,其所持有的主要资产账面价值已无法覆盖其剩余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公司已采取司法救济措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116,证券简称:
*ST 保力)股票交易连续十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即使后续 2 个交易日
(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41 号),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3、鉴于目前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仅向公司履行了 8,200 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与《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中规定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仍有很大差距。同时,近期公司股价连续下跌,截至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 1 元,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所质押的股份可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另一方面,结合常德新中喆之前提供的资产明细,其所持有的主要资产账面价值已无法覆盖其剩余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公司已采取司法救济措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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