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2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
序 原告/ 涉诉 判决情况/ 案件进
号 申请人 被告 金额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 展情况
(万元)
2018 年 1 月 15 日,河南华晶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华晶”)与田园园
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 河南省郑
田园园向河南华晶出借人民币 州高新技
3000 万元,郑州华晶等保证人 郑州华晶未在七 术产业开
出具保证函,借款期间河南华 日内预交案件受 发区人民
河南华 晶还款 1000 万元。后经郑州高 法 院 于
郑州 晶超硬 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 理费,且未提交 2022 年 3
1 华晶 材料股 2,015.51 豫 0191 民初 21327 号民事判 缓、减、免交诉讼 月17日作
份有限 决书判决,河南华晶应偿还田 费用申请,法院裁 出民事裁
公司 定按郑州华晶撤 定 书
园园 2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郑 回起诉处理。 【(2022)
州华晶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 豫 0191
担连带责任。后因河南华晶未 民初 3558
履行上述义务,郑州华晶代为 号】。
偿还 2015.5133 万元。河南华
晶至今未向郑州华晶支付垫付
款,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 年 9 月 4 日,海口联合农 1、艾伦特自本判 海南省海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决生效之日起三 口市中级
海口联 洛阳艾 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 十日内偿还海口 人民法院
合农村 伦特合 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农商行承兑汇票 于 2021
2 商业银 金材料 10,061 简称 “艾伦特”)签订《综合授 垫 款 年 12 月 6
行股份 有限公 信协议》,约定海口农商行同 99,989,968.45 日作出民
有限公 司、郑州 意向艾伦特提供 10000 万元的 元及相应罚息; 事判决书
司 华晶 【(2020)
综合授信额度,并由郑州华晶 2、艾伦特自本判 琼01民初
对每笔授信提供存单质押。 决生效之日起三 488 号】。
序 原告/ 涉诉 判决情况/ 案件进
号 申请人 被告 金额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 展情况
(万元)
海口农商行与被告艾伦特分别 十日内支付海口
在 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农商行律师服务
9 月 5 日签订了两份《海口联 费 62 万元;
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 3、海口农商行就
议》,每份合同分别约定艾伦 前述第 1、2 项债
特开出汇票 50 张、 单张银行 权对郑州华晶提
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00 万 供质押的账号为
元、 总金额为 5000万元。2018 8981210151200
年 9 月 4 日、9 月 5 日,艾伦 054621的存款存
特分别向海口农商行提交银行 单项下的5000万
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分 元及该笔存单产
别为艾伦特向原告说明 5000 生的利息享有优
万元汇票用于购买金刚石,海 先受偿权。案件受
口农商行审核同意。同时海口 理费 646815.41
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了 元、诉讼财产保全
《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存单 费 5000 元,均由
质押担保债权是海口农商行签 艾伦特、郑州华晶
订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 承担。
汇票承兑协议》,债务人是艾
伦特。后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届满,艾伦特公司未支付银行
承兑汇票资金,海口农商行提
起诉讼。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 90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
计约为 606,189.63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2项,案件金额约为 575,426.4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 项,案件金额约为 30,763.23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20 项,案件金额约为 235,429.74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28项,案件金额约为198,057.74万元;其他案件42项,案件金额约为172,702.15万元,其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
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涉及金额约为 89,180.84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83 项,案件金额约为 501,173.88 万元,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79项,案件金额约为478,082.3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案件金额约 23,091.51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20 项,案件金额约为 235,429.74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7 项,案件金额约为 190,139.77 万元;其他案件 36 项,案件金额约为 75,604.37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生效的诉讼案件7 项,案件明细及进展具体如下:
序 原告 /申请人 被告 涉诉金额 案情简述 案件进展情况
号 (万元)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