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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8 深市 振邦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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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2026-00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
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议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程序

  (一)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审议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