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 楼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4 名,代表股份数量 230,325,97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 51.0820%。公司董事会
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9,991,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57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4 人,代表股份 20,334,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09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0 人,代表股份 20,390,20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5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4人,代表股份 20,334,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1 个议案。
1、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80,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45,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8%;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80,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4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8%;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76,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40,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7%;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64,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28,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9%;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0,27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41,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2%;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74,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38,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0%;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73,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38,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0%;反对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9,86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 4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3%;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31,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84%;反对 4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52%;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3%。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73,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338,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5%;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174,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3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0%;反对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8%;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3%。
本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0,274,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