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价格 7.43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35,477,06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35,
009,062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5,477,062 股变更为 235,009,062 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00-12:00、13:30-
17:30
2、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 号 1 号楼
3、联系人:王妮娜
4、联系电话:0769-86921000
5、电子邮箱:ir@mentech.com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