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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大博医疗: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变动如下:
    (1)由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 2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位变动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18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A 股 13.818 万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23.58 万股减少至
40,209.762 万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毕。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4 日为授予日,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A 股 304.22 万股股份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09.762 万股增加至 40,513.982 万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513.982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首发前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石若楠

    咨询电话:0592-6083018    咨询传真:0592-658707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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